| 时间 |
工 作 内 容 |
对分院,函授站、分站要求 |
| 1月 |
1、打印期末统考成绩册。
2、组织安排巡考工作。
3、组织期末统考以及试卷回收、评改、登分、
成绩录入和下发。
4、做好考试总结工作。
5、打印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期末考试成绩册。
6、1月10日前向总院上报中函本科毕业班成绩总
库。
7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。 |
1、于期末统考前1天通过网上报送学员平时成绩。
2、组织期末考试(具体时间以教学计划为准),
考试结束后第2天寄送试卷,并于15天内报送考
试工作总结。
3、组织期末非统考试卷评改、登分、成绩录入,
并于考试结束后约20天之内上报(具体时间以
网上通知为准),成绩勘误时间为上报成绩后
7天内。
4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。 |
| 2月 |
1、写出上半年学籍管理工作要点,安排上半年
工作任务。
2、作好中函本科毕业办证准备工作(①审核成
绩;②校对学籍资料)。
3、作好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并上报总院考
务办。 |
1、写出上半年学籍管理工作要点。
2、通知期末考试成绩未合格学员准备补考。
3、做好在籍学员注册工作。
4、上报中函本科毕业办证材料。 |
| 3月 |
1、打印期末统考科目补考成绩册。
2、组织安排巡考工作。
3、组织期末统考科目补考以及试卷回收、评
改 、登分、成绩录入和下发。
4、做好考试总结工作。
5、打印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期末补考成绩册。
6、按总院通知要求到总院办理中函应届本科毕
业证书和上届缓毕业证书。
7、收集、整理《注册人数统计表》、《学员学
籍变动情况统计表》和《本学期重修学员名
册》。
8、下发毕业办证通知,印制毕业办证材料。
9、向总院上报中函本科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库
(含补考)。
10、办理免修(免考)手续。
11、办理在籍学员复、转学手续。
12、办理毕业证明书。 |
1、于期末补考前7天报送上学期重修补考学员平时
成绩。
2、组织期末补考(具体时间以教学计划为准),
考试结束后第2天寄送试卷,并于15天内报送考
试工作 总结。
3、组织期末补考非统考试卷评改、登分、成绩录
入,并于考试结束后约20天之内上报(具体时
间以网上通知为准),成绩勘误时间为上报成
绩后7天内。
4、按总院通知要求到省函院办理中函应届本科毕
业证书和上届缓毕业证书。
5、3月20日之前报送并办理免修(免考)手续。
6、上报《注册人数统计表》、《学员学籍变动情
况统计表》(要求:由分院、函授站汇总后统
一上报)。
①中函的表格于3月30日前上报。
②省函的表格于补考成绩下发一周内上报。
7、报送并办理在籍学员复、转学手续。
8、报送《本学期重修学员名册》。 |
| 4月 |
1、办理重修学员毕业证书。
2、发放省函大专、本科毕业办证材料。
3、统计注册人数及学员学籍变动情况。
4、4月20日前上报总院《注册人数统计表》、
《学员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》及软盘。
5、下发被取消学籍的学员名单。 |
1、到省函院领取省函大专、本科毕业办证材料。
2、认真对毕业学员毕业资格进行初审。
3、由站统一上报3月份跟班重修补考合格后可毕业
办证的学员名单、办证照片及相关资料。
4、4月底前上报新生相片册(报送计算机室)及身
份证复印件。 |
| 5月 |
1、打印省函大专(非党校系统)、本科毕业前
统考成绩册。
2、组织安排巡考工作。
3、组织毕业前统考考试以及试卷回收、评改、
登分、成绩录入和下发。
4、做好考试总结工作。
5、打印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毕业前考试成绩
册。
6、审核省函大专、本科总补考名单。
7、收集、整理省函大专、本科毕业办证资料。 |
1、于省函大专(非党校系统)、本科毕业考试前
1天通过网上报送学员平时成绩。
2、组织省函大专、本科毕业考试,考试结束后第
2天寄送试卷,并于15天内报送考试工作总结。
3、组织毕业班非统考试卷评改、登分、成绩录入
,并于考试结束后约20天之内上报(具体时间
以网上通知为准),成绩勘误时间为上报成绩
后7天内。
4、5月15日前报送省函大专、本科毕业办证资料。 |
| 6月 |
1、收集、整理省函大专、本科总补考成绩册。
2、组织安排巡考工作。
3、组织省函大专、本科总补考以及试卷回收、
评改、登分、成绩录入和下发。
4、打印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总补考成绩册。
5、打印本科期末考试成绩册。
6、组织安排巡考工作。
7、审核毕业班材料。 |
1、于省函大专、本科总补考前7天报送学员平时成
绩。
2、组织省函大专、本科总补考(具体时间以教学
计划为准),考试结束后第2天寄送试卷,并于
15天内报送考试工作总结。
3、于本科期末考试前1天通过网上报送学员平时成
绩。
4、组织本科期末考试(具体时间以教学计划为准
),考试结束后第2天寄送试卷,并于15天内报
送考试工作总结。
5、各分院组织本科期末开卷科目试卷评改、登
分、成绩录入,并于考试结束后约20天之内上
报(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),成绩勘误时
间为上报成绩后7天内。 |